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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面向全球广纳英才

作者:人才办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公室)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阅读次数:

一、学校概况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6年)和原温州大学(创办于1984年)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历经“两校合并、七校融合”的沿革变迁,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在85年的办学历程中,温州大学始终秉承“光大国族、造福人群”的学校精神,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成就了今日文脉绵延、奔腾浩荡的发展格局。

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门类。设有15个学院,举办瓯江学院(独立学院)。“教师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办学特色显著,“文理科基础教育”“工程教育”“艺术教育”优势逐步凸显。

学校现有茶山和学院路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985亩;校舍面积101.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6亿元;校本部馆藏纸质图书181.5万册,电子图书约179.4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86个。截止2018年11月,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203人(其中各类研究生1538人,留学生667人);各类继续教育学生8725人。有教职工1784人(其中专任教师110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93人、副高职称教师402人),有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328人(545人次),拥有双聘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学校于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2017年被列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为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

学校设有148个科研机构,其中实体性校地合作研究院5个;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2个、浙江省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6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4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2个、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1个;拥有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4个和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5个。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年薪

住房或人才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

其他

顶尖人才

采取“一人一议、双方协商”的方式。

领军人才

80-150万元

符合政策的人才奖励12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或人才补贴300万元(含引进时可能从政府申请到的住房补贴)

科研启动经费另议

搬迁费10万元

学科(专业/产业)带头人

40-80万元

符合政策的人才奖励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或人才补贴200万元(含引进时可能从政府申请到的住房补贴)

学术(教学/行业)带头人

20-40万元

符合政策的人才奖励80-9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或人才补贴150万元(含引进时可能从政府申请到的住房补贴)

三、学术骨干引进待遇

学术骨干

3年首聘期内基本待遇

另行补贴

学术骨干A

校内聘5级岗;基础性人才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或7万元(理科)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另行给予奖励性人才补贴40万元

学术骨干B

校内聘7级岗;基础性人才补贴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或7万元(理科)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另行给予奖励性人才补贴40万元

四、学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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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研奖励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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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注:具体详细的科研奖励政策请参照温州大学文件《温州大学科研业绩计算与奖励办法》

六、人才引进条件

第一类:领军人才

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院士、长江学者及相当等级高层次人才。

第二类:学科(专业/产业)带头人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的学者,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本专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主持过国家重大教学科研项目或业绩。

第三类:学术(教学/行业)带头人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需45周岁以下,近年来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具备担任学术或者专业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第四类:学术骨干

优秀海内外博士,特殊专业以及有较强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或者技术应用成果,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人事处人才办(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595080(冯老师)

学校网站:www.wzu.edu.cn

投递简历邮箱:rcb@wzu.edu.cn

(姓名+学历/学位+学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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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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