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评定,拟调入陈翠萍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 7 个工作日(5月29日—6月6日)。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三、温州大学纪检监察室,0577-86598028,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纪委办公室,325000;温州大学人事处,0577-86598170,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325000。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安排岗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陈翠萍 |
女 |
1990.08 |
管理岗 |
温州大学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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