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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地方合作处(继续教育处)

作者: 来源:人事处(人才办公室) 时间:2022年10月04日 阅读次数:

部门简介

地方合作处(继续教育处)是主管学校与地方合作、产教融合、基础教育合作办学以及继续教育归口管理等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部门下设地方合作科和继续教育科。

科 室

办公室电话

(短号)

工作职责

办公地点



 处长室

779792

全面主持地方合作处(继续教育处)工作,分管办公室、继续教育、基础教育工作。

 815B


副处长室

771093

   分管校地合作、地方研究院、产教融合工作。                            

 814B


地方合作科

777586

1.负责校地研究院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学校与地方合作事务的对外联络工作。2.负责全校基础教育合作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团队组建、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 3.负责产教融合,各级各类产教融合项目(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14B


继续教育科

779785

1.负责全校继续教育的管理协调、合同审批、质量监控、风险防范、效果评估等。2.负责办公室工作,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办公系统管理、文件流转督办和档案管理;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采购与日常管理维护;部门印章管理及网站维护工作。

8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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