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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首批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作者: 来源: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公室)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阅读次数:

近日,浙江省委人才办发布《首批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及事项》的通知(浙委人办〔2022〕12号),我校以“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事项成功获批首批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省8所高校入选(含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我校是唯一入选的地方高校。

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采取“引育并举”方针,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大幅攀升。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16人(博士939人,占66.31%)拥有国家级人才33人,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入选人才180人。今年以来,学校人事处协同发规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和合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展开充分调研,梳理了制约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出台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数易其稿、精益求精,形成了《实施方案》《改革任务书》、四张清单等综合材料,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打磨与完善,于2022年12月成功获批浙江省首批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校将以此次改革试点为契机,持续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有力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动能,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校的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创新优势转化为温州的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助力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在浙江谱写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壮美篇章的伟大征程中彰显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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